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南區分署租約期限
- 發佈日期 115-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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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南區分署之國有土地,出租租期至116年12月31日屆滿之國有基地租約,已分批次發文通知承租人依租約約定可申請換約續租至124南12月31日。
依據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南區分署115年11月3日台財產南租字第11560023830號函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