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正「高雄市政府山坡地範圍劃定及檢討變更作業要點」 第四點、第八點及第六點表四、附錄二,並自即日起生效
- 發佈日期 115-07-29
內容
依據115年7月28日高市府水保字第11536233500號函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