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謂鑑界複丈?如何申請?其規費如何計收?
解答
土地實地界址因人為因素或天然災害,或其他原因,致使界標移動、湮沒或遺失造成經界不明,由權利人向地政事務所提出申請確定位置,經由地政事務所受理依據原測量資料,協助權利人埋設土地界標,確定實地界址之測量作業,謂之鑑界複丈。
由土地所有權人或管理人,向土地所在地管轄地政事務所申請,檢附土地複丈申請書、所有權人身份證明文件、權利書狀影本或其他足資證明文件,向土地所在地地政事務所申請, 並繳納土地複丈規費。其涉及原有標示變更者,申請人應於申請複丈時一併填具土地標示變更登記申請書及檢附有關權利證明文件,一併申請標示變更登記。
其規費計收為基本費+施測費:
1.基本費:以每筆地號面積為單位;未滿二百平方公尺以2500元計收、二百以上但未滿一千平方公尺以3000元計收、 一千以上但未滿一萬平方公尺以3500元計收、一萬平方公尺以上以4000元計收。
2.施測費:以每五個指定鑑定界址點或測量標的點為單位,不足五個點,以五個點計;每單位以1000元計收。